⼩⻝⻝肆牌照

Light Refreshment Restaurant 

(細牌)



一般常見申請小食食肆牌照的食店:

日式拉麵店

咖啡店Café

甜品/ 糖水舖

中式粥粉麵店

酒吧

揀選店舖前有幾項重點,需要留意

店舖面積最好揀選實用樓面面積不少於 20 平方米的處所作⼩⻝⻝肆牌照

申請⼩⻝⻝肆牌照店舖單位的物業樓宇類別

  • 私人屋苑或政府屋苑內的商舖
  • 商場/ 購物中心
  • 商業大廈食肆性質店舖
  • 已更改土地用途的物業

小食食肆牌照(小食牌)新制

現時食環署為小食食肆牌照(小食牌)申請作出了彈性的修改,對小食食肆牌照放寬可售賣食物種類的限制,主要對食物烹調方式作出規範。

可售賣任何食物

發牌當局在新的發牌制度下,小食食肆店舖可售賣任何種類的食物,不會作出規限。過往小食牌照只能夠售賣粉麵、粥、西式茶點、糖水等食物, 現在申請小食食肆牌照可以售賣飯類(過往是不能夠)

注意烹調方法規限

雖然小食牌可售賣食物種類多左, 但相應地烹調方法會有收緊, 例如在食物室內不可產生大量油煙, 只可以(燜、燉、蒸、煎、烚)的方式配製食物。爐具使用上不得使用(炸爐、燒烤爐、扒爐等)煮食。

小食食肆的食物室面積最低要求

(面積包括廚房、 水吧、洗滌房)

小食食肆的總面積
(每平方米)
食物室的最少面積求

23 或以下

最小 4.5平方米

23至35

總面積的 20%或 6平方米

35至 55

總面積的 18%或 7.5平方米

55至 95

總面積的 14 %或 12平方米

95至 185

總面積的 13%或 17平方米

超過 185

總面積的 9%或 18平方米

(以較大為準)